報名撤銷申請辦法

報名撤銷

1. 完成報名手續後,如因不可抗力事故必須撤銷報名時,應檢具證明,例如生病、兵役、交通事故…等證明;辦理申請撤銷報名及退費,一律採通信方式。申請表格請由此下載

2. 完成申請撤銷手續後將依考生提出撤銷報名之申請時間,酌收不同之行政費用,費率請參照下表所載。
因此退費金額 = 報名費用 — 需收取之行政費用

3. 申請退費時間以郵戳為憑。

4. 表格填妥後,請連同准考證及發票(若尚未收到淮考證,則無須檢附)掛號郵寄至:
(10699)台北郵政26-585號信箱「TOEIC 註冊組」收。

5.申請撤銷及退費時間以郵戳為憑。

6.退費方式:一律以支票退費及開立考試姓名為抬頭之禁背支票。

7.退費支票一律於原報考測驗日後一個月寄出。

8.需收取之行政費用請參照下表。

9.若還有其他疑問,請聯絡本代表處客服組02-2701-7333
需扣除之行政費用請參考下表:

報名日期

申請期間

3月30日

1/21-2/18

2/19~3/3

3/4~3/28

6月29日

4/21-5/19

5/20~6/2

6/3~6/27

9月28 日

7/21 ~ 8/18

8/19~9/1

9/2~9/26

12月28日

10/20 ~ 11/17

11/18~12/1

12/1~12/26

需收取之行政費用

NT$300

NT$400

NT$500

 

 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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