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績單申請
ETS僅保留24月內(含測驗當月)之測驗成績,故成績單補發及申請限二年內可申請辦理。
| * 通訊申請 |
請於表格填妥後,連同郵政匯票一併以掛號寄至: 106台北郵政26-585號「TOEIC測驗證書組」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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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請注意事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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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單補發/複查:
一般件處理時間為收件日下一工作天起第10個工作天完成;(不包含例假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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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單補發/複查:
急件處理時間為收件日下一工作天起第3個工作天下午完成。(不包含例假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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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限:
成績單補發/成績複查需於成績單寄發後始得申請。
成績單補發需於考後兩年之內申請,成績複查需於考試結束六個月內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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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成績複查,請附上成績單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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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09年3月份開始,TOEIC Bridge採用新式成績單內含成績證明書(Certificate of Score)。